老楼装电梯可获补贴 如何让“高”“低”都满意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每台最高可享15万元补贴。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符合条件者每台将最高予以15万元补贴。
加装电梯需2/3用户同意
根据《实施意见》,郑州市内五区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都可依照《实施意见》加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应经本栋(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每台最高可补贴15万元
加装电梯,还可引入社会资本。《实施意见》明确,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通过“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加装电梯工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财政也将补贴资金,对市内五区自本文件实施之日前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加装电梯购置及施工安装等总费用的25%(市、区财政各承担补贴的50%),且最高每台不超过15万元予以补贴,财政补贴部分不计入固定资产。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再征收地价款,不再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动产权利转移时,加装电梯共有权利一并转移。